为贯彻《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精神,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区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 lyghrss.gov.cn)、海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zhou. 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分别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6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七)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9日至8月21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 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建路28号,海州区政府450房间) (四)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到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粘贴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4张,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未就业者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者提供)、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紧缺专业,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类别见《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单位2016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岗位类别”。 2.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收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领取准考证地点: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建路28号,海州区政府450房间)领取准考证。 5.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6.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复审时, 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已就业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规定的考察(政审)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考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518-85605580 (海州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605367(海州区纪委) 0518-85427962(海州区人社局)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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