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度校园招聘公告
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和《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我院将组织实施2020年度校园招聘工作。现因新冠疫情高校尚未开展校园招聘活动,经我院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招聘2020年度硕、博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19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硕、博研究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及其他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专业
硕、博研究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第一起点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相应专业或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本科毕业生须是安徽省内医药卫生类院校应届毕业生,且须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综合排名前四分之一证明 。
2.执业或专业资格
卫生类硕、博研究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专业型硕、博研究生报到时须具有规培证。
3.年龄
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fy.gov.cn/)网站及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1.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8:30分至2020年5月15日12:00,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下载《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度校园招聘报名表》,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第一起点学历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综合排名前四分之一证明(本科毕业生提供)、执业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电子扫描件材料(PDF或JPG格式)打包为“.rar” 格式,并以“姓名+科室”命名发送至邮箱(fyseyrsk@163.com)。
(二)资格审查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我院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在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对面试考生进行电话通知。届时请各位报考人员关注网站信息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面试时间、方式
1.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20年5月17日上午9:00。考生须于面试当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提前半小时(8:30之前)进入候考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8号楼行政办公楼5楼会议室
2. 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四)成绩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当场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现场与其签订《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就业协议承诺书》,应届毕业生还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0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本次招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我院纳入编制管理文件精神的,可择优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其他事项
1.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参加面试考生当天进入考场前须测量体温,出示安康码,身体健康者方可进入考场候考。
2.如因疫情防控工作导致面试时间更改,我院将及时通过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关注网站信息。
3.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通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58-2563938 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8-2563969 监察室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5月9日
来源:https://xsc.bbmc.edu.cn/jyzdzx/info/1078/41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