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医院部分科室工作需求,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南京市江宁医院决定公开招聘下列岗位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岗位信息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 8月18日至2016年 8 月29 日17:00,综合考核时间及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报名方式及流程: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人才管理→注册、登陆→人才招聘→相应的岗位→申请报名 3、报名咨询电话:025-52281873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及相关招聘岗位负责人负责审核。 四、现场领准考证 领准考证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 领准考证时间:2016年 8月 30日至 9月 2 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领准考证须带证件: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应聘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c)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d)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综合考核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南京市江宁医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含技能考核等)、试工考察。综合考核由南京市江宁医院组织实施。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的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有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核占30%。笔试、面试、技能考核每单项总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任何一单项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在网站公示7天。 六、体检 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网、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南京市江宁医院委托的人事代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八、招聘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医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电话:025-52281873; 南京市江宁医院监察室电话:025-52283144,传真025-52281256。 附件: 2016年江宁医院第三批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市江宁医院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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