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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6 15:00:35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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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信息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20年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信息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二)在本单位有3年及以上在编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三)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参照《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补充公告》中关于年龄条件的做法,年龄定为“1983年1月1日(含)出生”;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埇桥区卫健委人事股。

3.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在报名前14天,须每日测量体温,如实填写《参加选调人员健康申报卡》(详见附件2),报名时将《参加选调人员健康申报卡》交工作人员,携带《参加选调人员疫情防控指南》(详见附件3)并按要求落实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主动配合做好报名疫情防控工作。

4.报名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2020年埇桥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4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5.在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报名结束后,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埇桥区政府网站公布。

6.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后,确认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数。

(二)考试

1.考试形式:考试不安排笔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立70分为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考试前3天,须每日测量体温,如实填写《参加选调人员健康申报卡》,考试当天点名时将《参加选调人员健康申报卡》交考务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主动配合做好考点疫情防控工作。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成绩和选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埇桥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体检。

2.考察: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选派出2名以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要查阅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作经历等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工作结束后,区卫健委根据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提出考察意见。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埇桥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选调期间,严格按国家、省、市关于疫情工作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选调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选调工作安全顺利。

六、其他事宜

(一)区纪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组全程监督选调工作,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选调期间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埇桥区政府网站查询。

(三)本方案由埇桥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239581(区卫健委人事股)监督电话:3063550

附件1岗位表.xls
    附件2健康申报卡.docx
    附件3疫情防控指南.docx
    附件4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埇桥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5日

 

来源:http://www.szyq.gov.cn/zx/gsgg/141831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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