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公开补招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9名。应急处突岗位8名,因值班备勤频次高、训练强度大,适合男性。窗口服务岗位1名,适合女性。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符合《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即: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二十八周岁;
4、身心健康;
5、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窗口服务单位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相貌端正,口齿清晰,无残疾、无纹身。
(三)符合岗位具体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因公致残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国家二级运动员、体育专业特长、法律本科毕业生等,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35周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即: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受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曾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2)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3)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因严重政治错误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4)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有国(境)外的政治背景在考察期满30天后仍无法查清的。
(5)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公告在九华山风景区-政务公开-公安局-人事信息网站上发布。(http://www.jiuhuashan.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760/75744/page_1.html)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020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周末除外),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到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办公室(301室)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并由其本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因疫情原因学校推迟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学校出具“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0日;笔试地点:公安局二楼会议室。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人文、科技、时政、市情、法律法规等。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男1000米、女800米,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能测试达标标准》。
3、政策加分
第三条第三项中的条件之一者加1分。其中,退伍军人报考根据部队奖励情况执行再加分政策:荣获优秀士兵等优秀称号的一次性加1分;荣获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荣获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性加4分。获奖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警察院校毕业生报考的加2分。
中共党员报考加2分。
4、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科目成绩×0.5+体能测试成绩×0.5+政策加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基本素质,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准备参加现场面试。
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5比例(逢小数进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依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体能测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证件材料应该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或政策加分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处理。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等额递补一次(递补次数按批次计)。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由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应聘者公布。凡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
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通知。
(六)最终成绩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计算,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数,依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仍有同分的,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由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发布本公告的同网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后,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等额递补一次(递补次数按批次计)。
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有关待遇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6-2821096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2020年7月21日
来源:http://www.jiuhuashan.gov.cn/News/show/440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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