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解决警力不足及补充部分辅警空缺岗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程序进行,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公安局政工室、督察大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保障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县公安局政委郑东华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政工室(辅警办),负责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望江籍或本人已在望江县工作;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纪律作风良好;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
(四)年龄条件: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2002年7月1日以前至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
(五)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双眼视力正常,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能适应警务工作及不定时工作制;
(六)学历要求:女性:大专以上学历;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人员;(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4)县公安局在编辅警及离(辞)职不满两年的辅警;(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人员;(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7)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⒈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8时至2020年8月10日17时(工作日内报名);
⒉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六楼政工室(辅警办);
⒊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请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有关证书(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个人征信报告(县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4张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于2020年8月10日17时前到指定地点报名。
⒋岗位设置: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累计招聘40人,其中特警岗位:男性22人,其它岗位:男性14人、女性4人)。
报名时请填好《望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所填写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提供材料与招聘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2020年8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县公安局六楼政工室(辅警办)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如因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耽误考试或自动放弃考试的后果自负。笔试、体能、面试时间预计在2020年8月15日左右分别举行。
(三)笔试、体能、面试及加分
采取笔试、体能、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特警岗位按笔试、体能、面试成绩2:5:3比例折合计算考试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体能、面试成绩3:4:3比例折合计算考试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得分合成总成绩。
⒈ 笔试(100分):
考试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常识;
⒉体能测试(100分):参照公安民警体能考核标准测试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成绩1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⒊面试(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用。
⒋加分项目:中共党员加1分,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加1分,持C1以上驾驶证加1分,有退伍(复员)证的加5分。以上各项可累计加分。
(四)体检、考察
1、特警岗位(男性22人)。若参考人数多于22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2人参加体检、考察;若参考人数为22人及以下,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考人数1:0.9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其它岗位:(1)男性(14人)。若参考人数多于14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4人参加体检、考察;若参考人数为14人及以下,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考人数1:0.9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2)女性岗位(4人)。若参考人数多于4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4人参加体检、考察;若参考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则根据参考人数减1原则,确定相应岗位人数,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特警以体能成绩高者优先,其它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出现笔试或体能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年龄轻者依次优先;总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县公安局政务网等网站公示3天。
3.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4.考察由望江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以及试用期间,特殊岗位政审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
5.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需要递补时,递补程序按照确定初选人员的规则执行。
四、选岗
根据“统一组织、分别实施”原则,按以下轮次进行选岗。1、特警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数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其它岗位:(1)国保大队、治安大队优先从拟聘用人员中选择一人;(2)为加强基层派出所工作,由派出所与拟聘用人员实行双向选择方式选岗;(3)余下岗位(含派出所未定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岗,选岗时须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等。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并选岗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县公安局政务网等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按照省、市、县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要求,以劳动派遣方式签订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驻县公安局工作。拟聘用人员试用二个月,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七、待遇
基本工资1800元/月,警龄工资按30元/年计入月工资,签订合同后参加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及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其他津贴等待遇按望江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的标准享有。
八、本实施方案由望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政工室(辅警办) 7283624 刘颂平 徐志敏
监督电话:督察大队 7283671
附件: 1. 望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望江县公安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4日
来源:h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19635638/2016674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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