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当涂一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当涂一中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面向全县、公开选调。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计划
当涂一中计划选调高中教师5人:语文1人,数学1人,物理1人,化学2人。
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
当涂县在编在职教师。
报考人员须在我县服务期满3学年(任教年限计算到2020年8月31日,即2017年8月31日前在我县中小学任教,不含临时代课的从教年限)。
四、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须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须持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17年公开招录人员第一学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7.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或有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已立案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五、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调公告通过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dangtu.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现场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1.报名方式: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当涂一中办公室(文昌楼三楼)。
4. 资格审查办法:县教育局组织对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审查。
5. 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2020年当涂一中教师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须有本人所在单位签署的同意选调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学校开具的服务期满3学年证明1份;
(8)近三个学年度考核结果证明1份。
除报名表和照片外,其余复印件均按以上顺序装订。
(三)考试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含撰写教学设计,下同)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教育教学思想等。
1.教学设计要求根据提供的课题(教材)在1小时内完成(课题选题范围为各学科高中教学内容,不指定教材版本)。
2.无生上课要求根据课题和教学设计在20分钟内完成。
3.现场答辩由评委组根据教学要求,对其成长背景、教育教学思想、教科研能力等进行现场提问,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无生上课60分、现场答辩40分,合成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面试分数在无生上课、现场答辩全部结束后公布,面试分数即为最终分数。按所招聘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面试分数并列时,以无生上课得分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6.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面试的教师,不予参加面试。
(四)考察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选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名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若考察对象有违背师德师风和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考察资格。
(五)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的;
3.自愿放弃的。
(六)公示
选调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dangtu.gov.cn/)公示,其中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并按规定办理调动、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六、组织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办全程参与。
七、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委纪检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 0555-6714443(当涂一中办公室)
0555-6748031(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555-6710896(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委纪检组)
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八、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和县委编办等部门研究确定。
附件3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4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当涂县教育局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当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来源:http://www.dangtu.gov.cn/xwzx/gsgg/79740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