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职位1: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A类8名
职位2: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B类9名
职位3:聘用制辅警A类1名(男)
职位4:聘用制辅警B类1名(女)
职位5:聘用制司法技术人员6名
职位6:聘用制财务会计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szexam.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9:00至12月1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http://szexam.pzhl.net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须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填写《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2月14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http://szexam.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2月14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不在规定期限内改报则取消报名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参加笔试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参加笔试时将个人承诺书签字后提交工作人员,如曾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地区或接触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地区人员,请另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时间节点见承诺书)。
(二)笔试
1、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12月15日16:00前登录http://szexam.pzhl.net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缴费标准为45元/人。
2、自助打印准考证。2020年12月17日至12月18日考生登录http://szexam.pzhl.net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安排。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政治、经济、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考生需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等书写工具,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等详见考生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4、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及考生排名情况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三)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面试前,将对体能测评、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缴纳考试费用,其中面试费用80元/人,参加体能技能测评费用55元/人,费用缴纳后,取得体能测评或面试资格。未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生笔试排名顺序等额递补。
(四)体能测评
报考辅警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
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辅警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六)成绩合成
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实际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实施后,因身体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体检内容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进行。
考察了解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社会表现等情况,方式主要是采取查阅档案、走访曾就业的工作单位和学校、听取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全面准确把握招聘人员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考察合格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
2021年12月31日前,如产生缺额的,根据工作需要,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四、待遇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每月2400元,统一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在聘用期内违反聘用合同等规定或考核不合格的,可随时解聘。
五、其它重要事项
本《公告》由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7-3752719。
附件: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http://rsj.ahsz.gov.cn/rsks/rsks/191139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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