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黄河局)是生态环境部派出机构,局属事业单位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与科研中心)和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科研所),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监测与科研中心隶属黄河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监测网络建设、监测质量控制;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与管理;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的编制;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纠纷调处等技术支持;开展生态环境风险评估、污染损害鉴定、环境经济损失评估技术支持;生态保护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干旱半干旱与荒漠化区域及多泥沙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研究和应用;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业务培训;流域生态环境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等。
监测与科研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
(二)科研所隶属黄河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流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编制。承担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生态补偿方案研究和编制工作;开展流域水功能区区划及污染管控单元划分研究和进行指导;流域纳污能力核定测算和编制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省(区)相关方案审查技术工作;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环境污染治理、生态流量(水量)、面源污染相关基础应用研究;河(湖)生态空间管控、生态流量管控、自然保护地保护监督等技术支撑;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技术、生态环境应急处理技术、生态环境保护设备材料等领域的研发、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开展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生态环境培训;流域生态环境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等。
科研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
监测与科研中心、科研所办公地点均在河南省郑州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四)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表1)。
五、主要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5日期间,登录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或黄河局网站(http://huanghejg.mee.gov.cn)下载并填写《黄河局监测与科研中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或《黄河局科研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3),文件名命名方式:岗位编号-姓名-登记表,及《黄河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表4),文件名命名方式:岗位编号-姓名-汇总表。将报名表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如果有)、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于2021年2月25日18时前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rsc@yreea.mee.gov.cn,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为:岗位编号+姓名。每位应聘者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黄河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在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和黄河局网站(http://huanghejg.mee.gov.cn)正式发布具备考试资格人员名单。
报名应聘人员应于考试前一天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前往黄河局进行资格确认。
(三)面试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由黄河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面试(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现场或视频方式面试,请关注后续公告)。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8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某岗位没有达到要求的考生,则在其他报考岗位相近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取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进行。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在指定的统一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到被考察者的所在学校或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出现的空缺,在该岗位的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若无人选,则在同意调剂且符合调剂要求的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均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聘用。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黄河局研究,择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和黄河局网站(http://huanghejg.mee.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
(七)聘用
公示合格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聘用(在聘用人员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因招聘工作人员有限,未通过资格审查和未进入面试、体检和考核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等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四)招聘工作时间及有关事项如有调整,以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和黄河局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八、回避
在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黄河局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电话:0371-66026041、66023165
邮箱:rsc@yreea.mee.gov.cn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城北路东12号
十、监督举报
黄河局监督电话:0371-66024856
来源:http://www.mee.gov.cn/ywgz/xztzyrs/rcgl/202101/t20210129_8194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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