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地点
采取现场面试方式,面试地点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
(二)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1年3月3日(周三)进行。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7:45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12:00前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面试开始时间 |
面试职位 |
3月3日 8:30 |
1.综合和规划财务司财务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2.药品注册管理司生物制品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
3月3日 13:30 |
科技和国际合作司双边合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
三、现场复核材料
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单位推荐信;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等。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不含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含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 +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安排
体检拟定于面试结束后第二日进行。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费用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察
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2:1,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五、注意事项
根据目前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低风险地区人员进京须持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面试当天请做好相应入门审核,凡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另行安排。
联系方式: 010-88330906、88330966(电话)
010-88330956(传真)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药监局人事司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