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寿春镇社区治安消防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寿县公安局、寿春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区社区警务室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提升社区治安治理和服务能力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寿春镇社区治安消防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治安消防辅助人员共13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范围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志愿从事治安警务辅助、安全生产、消防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5.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后出生);具有寿春镇户籍或长期实际居住在寿春镇的其它户籍人员(需提供登记有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寿春镇区域的不动产证明);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被有权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的人员、公安政法院校毕业人员优先聘用;
7.退役军人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含二等功),免于考试,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参加过邪教及非法组织的人员;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7.煽动组织非正常上访、闹事、扰乱公共秩序,造成群体性事件的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治安消防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9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寿春镇政务服务大厅(众兴路通淝小区东门北侧)。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寿春镇区域的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不动产证的,需提供长期在社区居住的证明原件(社区签字盖章);
5.《寿县寿春镇社区治安消防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1份,附本人近期2寸正面照片4张,要求纯色背景,报名表内容据实填写;
6.《寿县寿春镇社区治安消防辅助人员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由本人签字;
7.中共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和上级党委盖章的组织关系证明原件;被有权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的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寿春镇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寿春镇社区治安消防辅助人员招聘全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公告或电话通知考生到镇党建办领取准考证,期间报考人员应关注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ouxian.gov.cn/),保持通信畅通。
(五)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数。
五、考试
(一)笔试和计算机测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消防等基础知识。
计算机操作考试:一人一机独立操作,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计算机操作考试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常用办公软件的使用。
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操作成绩分别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个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成绩计算与排名
1.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操作成绩按照5:5折算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和计算机操作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不能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参考笔试成绩,分高者聘用)。
(三)加分项
退役军人荣获三等功的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在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累计计算,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七、考察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邻里口碑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同时,寿春镇将组织纪委、政法、统战、公安、司法等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联合审查。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视工作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九、薪酬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比照城市社区“两委”成员待遇。
十、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聘请第三方负责。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关于本次招聘的所有通知、公告、详细信息均由寿春镇人民政府发布或电话告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网站链接为:
http://www.shouxian.gov.cn/
(五)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入场,原则上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得入场(详见附件3)。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54-4022520(寿春镇党政办)
0554-4025759(寿春镇党建办)
监督电话:0554-4022523(寿春镇纪委)
附件2:寿县寿春镇社区治安消防辅助人员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寿县寿春镇社区治安消防辅助人员招聘疫情防控指引.doc
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来源:http://www.shouxian.gov.cn/zwzx/tzgg/8038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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