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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芜湖科技工程学校招聘教师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7 13:58:55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036

2021年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入推进教育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县芜湖科技工程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招聘相关文件精神规定,结合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实际,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事业编制专业课教师4名。详见附件1。

三、组织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报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公告、笔试成绩、笔试后资格复审、入围专业测试、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各环节信息均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www.nlx.gov.cn)发布。招聘相关事项若有变动,亦将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www.nlx.gov.cn)及时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登录查询。

五、招聘条件

所有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四)具有相应的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承诺自聘用之日起1年内取得上述规定的教师资格,1年内未取得规定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9:00至9月2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标准化招聘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1年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9月30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30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0月1日12:00前登录报名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1年10月8日至12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94365457@qqcom。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汇报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3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两科合卷考试,满分为15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5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学科专业知识》内容包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

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报考人员于10月20日至22日从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南陵县。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2021年11月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5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笔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其中:

(1)属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签订承诺书,承诺若本人本次被聘用,自聘用之日起1年内取得相应的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1年内未取得规定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

(5)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复收费。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交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南陵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最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专业测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递补程序如遇成绩相同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体检考察

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www.nlx.gov.cn)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新进人员,一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53-6839687、6839019、6817951

监督举报电话:0553-683968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附件1.2021年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陵县教育局

2021年9月18日

 

来源:https://www.nlx.gov.cn/xwzx/tzgg/12042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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