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20 15:51:26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922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工作,根据《关于扬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复审时间:
2014年4月21—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复审地点:
1、报考仪征市党群机关和乡镇机关的考生在仪征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市政府四楼东侧)参加复审;
2、报考仪征市政府机关的考生在仪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配置科(大庆北路86号北三楼)参加复审。
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的材料
(一)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领取录取通知书时,考生须按要求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户籍证明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照简章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一方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子女户籍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证明材料等。
(四)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的证明材料等。
(六)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
(七)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
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咨询电话
(一)报考仪征市党群机关和乡镇机关岗位: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0514—83411727;
(二)报考仪征市政府机关岗位: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 0514—83441288。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
201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