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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铜陵学院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公告(15人)
发布时间:2021-10-08 14:26:06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187

铜陵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2021年度铜陵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岗位类别

岗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学科专业要求

备注

专业技术

9001946

15人

1.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哲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学科专业);

2.已经在职在岗、具有本科高校思政课教学工作经历1年以上且已获得教育部或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培训合格证书的应聘人员,专业不限。

纳入编制聘用

三、招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2.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

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7.本科高校思政课教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工作经历可累积计算)。

8.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与应聘材料

应聘者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zp10383@tlu.edu.cn),并提交以下应聘材料:

(1)《铜陵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栏下载);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初始至最高学历学位均需提供,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5)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6)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教务部门出具的思政课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7)教育部或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培训合格证书(针对专业适当放宽的在职在岗人员);

(8)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

(9)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者将上述材料扫描成PDF压缩后按照“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应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命名并发送到指定邮箱(压缩后不超过20M),应聘材料须客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二)资格审查

我校人事处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网站公告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直至解聘。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按照至少3:1的比例进行,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核考试

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心理测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占考试最终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专业能力测试。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包括面试和试讲两部分,由学校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其中,校外同行专家数量占考核组人数的一半以上。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考核最终成绩的60%。

(1)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顺序现场抽取,面试时间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5分,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占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30%。

(2)试讲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试讲时间为2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内容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2021年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内容。由应聘人员现场抽取试讲选题,封闭备课30分钟后试讲。试讲顺序与面试顺序一致,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试讲成绩占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70%。

3.心理测试

专业测试后进行心理测试,现场通知测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

(四)成绩合成

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占比40%,专业测试占比6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人事处网页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初步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应聘者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考核考试结束评定总成绩并通过心理测试后,人事处形成书面意见上报学校,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考核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请关注我校人事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网页公告。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人事处通知相关体检人选到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符合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学校可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人员填写《铜陵学院人才招聘现实表现调查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栏下载)。人事处委托用人部门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在审查《铜陵学院人才招聘现实表现调查表》的基础上,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应做到客观、公正,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送人事处。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考察不予合格。

(六)公示

对经学校研究审定的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学校在应聘人员中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并且取考核总成绩达到前60%的应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相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项

(一)我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办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子女、亲属及其他需要回避的,考官及面试组相关成员必须回避。

纪委办电话:05625881977。

(二)本公告由铜陵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此次招聘不收任何费用(除拟聘用人员违约外),请广大应聘者注意,以防受骗上当。

铜陵学院

2021年9月30日

 

来源:http://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ssgxgkzp/8477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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