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干部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择优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宁国市乡镇、街道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和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除外)。
2.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2019年度、2020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1月之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2018年12月31日前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7)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计算;
(8)身体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宁国先锋网、宁国市党政办公平台等网站发布选聘公告及岗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公开选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咨询电话:0563-4036625)。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 ;
(2)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3)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情况的说明。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选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后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向报考者所在单位反馈报名情况。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逻辑思维能力、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
1.体检。本次选聘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但报考者须提供最近6个月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2.考察。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选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试用
市公开选调(选聘)领导组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选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
(六)办理聘用手续
选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市纪委监委派员全程参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公开选调(选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选聘工作的各环节信息将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宁国先锋网等网站发布。
监督电话:0563-4036775(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组)
咨询电话:0563-4036625(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附件:
- 2.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择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21.5 KB】
- 1.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择优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19.5 KB】
宁国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来源:http://www.ningguo.gov.cn/OpennessContent/show/2260399.html?branch=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