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办同意,计划开展2022年上半年太湖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岗位11个。具体选调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等见附件《2022年上半年太湖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公开选调的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纳入我县编制管理的在编在岗事业身份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
3.近三年(2018-2020)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若工作年限不足三年,据实际工作年限提供相关材料。
4.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中 “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4月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选调方法
选调采取考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考试,择优选调。根据面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7日上午8时至2022年4月9日下午17时(周末正常报名审核),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1)登录报名
登录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网址:http://aqthzyjs.ahkjwx.com/,点击右侧“考试报名”进行报名。
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考试、选调等资格。
(2)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10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11日17∶00前登录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面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面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支持微信、支付宝支付)。
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通迅方式(如因通迅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4、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3张
5、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并记入本县选调考试诚信档案。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复审不合格的退还面试费用。
报考县委办22105(岗位代码)岗位的考生需形成竞争,如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只有1人,则该岗位选调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限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面试
面试方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按照拟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除22104(岗位代码)岗位外,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则“入编”时间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22104(岗位代码)岗位,在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具有农林、水利、土木工程等专业职称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如具有同类证书,则证书等级高者优先),如证书不能区分,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则“入编”时间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在进入考察环节前,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应对考察对象的报考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相应递补。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才为本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主要了解工作实绩和实际工作能力。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
(五)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因拟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选调,拟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拟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调出现空缺的,可按规定依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要求进行公示。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会同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上半年太湖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www.thx.gov.cn/thxw/tzgg/2022076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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