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是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依法开展消防救援产品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及技术鉴定工作,承担各类消防救援科研项目研发工作,各类消防救援产品技术标准、规范及认证技术规则、细则的研究、制修订和管理工作,消防合格评定专业人员资质管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管理,消防合格评定国际互认工作。发布、管理中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信息、销售流向信息,承担联合国环境署、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技术研发项目。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7名(事业编制),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3个岗位7名,具体岗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2022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受学校或院系处分情形,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热爱应急管理和消防产品认证事业,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6.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应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 (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北京生源是指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毕业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曾被开除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2年5月22日,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名推荐表(盖章扫描)、个人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200KB以上,以姓名命名)、身份证及本人认为有用的其他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内发送至邮箱(lifengqi@cccf.com.cn),文件夹命名方式“报考岗位+姓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信息及照片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凡与评定中心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应聘人员与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如实准确填写,由评定中心按规定向上级机关报告。
(二)资格审查。根据发布岗位和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评定中心官网公布(www.cccf.net.cn)。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基本素养等。笔试形式为闭卷,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应聘火灾事故消防产品质量工况评估项目研究人员岗位的,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
(四)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未达到3:1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但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6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应急管理部官网(www.mem.gov.cn)及评定中心官网公告。面试主要测查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未提供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招聘岗位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分别占40%和60%,应聘火灾事故消防产品质量工况评估项目研究人员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录用
(一)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与拟聘用人员的比例为2:1。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考察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优中选优的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www.mohrss.gov.cn)、应急管理部官网和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备后,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福利待遇
1.事业编制,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五险一金等其他福利待遇;
2.工会福利;
3.京外生源符合北京市有关就业落户的政策规定的,解决北京市户口;
4.提供过渡期单身宿舍。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西革新里甲108号办公室
邮 编:100077,电话:010-87899810,87898352
投诉举报电话:010-87898336
传 真:010-87278660,联系人:李老师,卜老师
网 址:http://www.cccf.net.cn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