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实江苏省环境保护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省环境保护厅决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自收自支)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热爱环境保护事业,好学上进,事业心、责任感强, 有较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要求及其它资格条件。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的基准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应届毕业生不包括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11月15日09:00~11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11月 15日09:00~11月22日20:00;
缴费确认时间:11月 15日09:00~11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100元),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11月24日09:00-12:00改报其它岗位。取消招录计划的岗位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江苏环保网(www.jshb.gov.cn)网站上公布。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http://sydwzk.jshrss.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8日9:00 - 9日16:00。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省环境监测中心2-3号岗位、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4-5号岗位为笔试、实际操作加试和面试;其他职位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为 12月10日。本次笔试在南京市设置考区考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5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和实际操作加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环保网(www.jshb.gov.cn)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四)面试和实际操作加试按照省环境保护厅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和实际操作加试前,省环境保护厅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工作经历证明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江苏环保网(www.jshb.gov.cn)网站上公布,并由用人单位书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或实际操作加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或实际操作加试人选。
实际操作加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形式将加试时间和地点告知考生。实际操作加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实际操作加试总分100分)。实际操作加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办法将在面试当天用张贴告示形式在面试地点告知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总分100分)。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总成绩计算方法: 省环境监测中心2-3号岗位及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4-5号岗位,笔试成绩按50%、实际操作加试成绩按1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其它职位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省环境保护厅组织考核,具体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并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江苏环保网(www.jshb.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加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266053
报名技术咨询: 025- 83236085
用人单位招考政策咨询:
省环境监测中心:025- 86575212 黄潇潇
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025- 86575212 黄潇潇
省环境科学研究院:025-58527740 尹协东
省环境经济技术国际合作中心:025-58527171 余向南
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0527 - 86409790 王云云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监察厅驻省环保厅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25-86266048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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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保厅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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