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91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
3、矫正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或4.8(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公安警辅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7、各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计划简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
3、目前正在从事警辅工作的人员,或者由于各种原因曾被公安机关解聘、开除、辞退的警辅人员;
4、曾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具有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7日—2017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地址:通过网上报名形式将报名表格发至邮箱njgajf@163.com;
4、报名表格:报名人员在“南京市公安局网站www.njga.gov.cn”上填报并打印《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面试需提供。
(二)面试及资格审查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网上报名表格打印;
4、招聘人员持《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政审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报市局政治部。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招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4、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五)体能测试
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1、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有三项: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3.4秒;1000米跑,标准为≤4分35秒;纵跳摸高,标准为≥265厘米;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4.4秒;800米跑,标准为≤4分30秒;纵跳摸高,标准为≥230厘米。
(六)培训及聘用
对初步确定的辅警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培训合格者与用人单位指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指定的岗位工作,并确定试用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1、详见职位计划简表
咨询电话:详见《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各单位咨询电话》(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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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简表》.xls
2、《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各单位咨询电话》.xls
南京市公安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