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分校 山东分校 浙江分校
服务热线0551-62827270
扫一扫博学教育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招考信息 » 公务员
招考信息
2023安徽省考:报考者违规违纪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02-13 10:23:30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932

2023安徽省考:报考者违规违纪如何处理?

 2023年安徽省考倒计时11天!加油!

今天和大家一起看看《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违规违纪的处理的详细说明:

关于报考者违规违纪处理

1.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3.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上一条第(4)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5.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6.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7.《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8.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者有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今后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博学教育与您同行!  

申论热点 > 时政热点 > 综合知识 > 行测备考 > 面试技巧 

面试视频 > 笔试视频 > 题库练习 > 开课信息 > 事业单位招考 

分享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合作伙伴: 国家公务员局网 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铜陵人事考试网 阜阳人事考试网 蚌埠人事考试网 池州人事考试网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亳州人事考试网 QZZN

友情链接: 浙大博学 江苏博学 山东博学 安徽省人民政府 合肥人事考试网 合肥市公务员局 淮北人事考试网 芜湖人事考试网 马鞍山人事考试网 黄山人事考试网

博学公务员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16021577号-1 经营许可证号:9134 0100 6910 69516R;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3 www.ah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