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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3-06-07 09:54:02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053

2023年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第一批)

根据《黄山市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23年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市直第一批次岗位专业测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时间及形式

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23年6月17日进行,专业测试地点为黄山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屯溪区湖边路217号)。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专业测试时间15分钟,共3道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 间: 2023年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 点:黄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26号名人大厦)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请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

3.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至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

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今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提供由其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中央和外省服务基层项目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2.报考定向招录“随军家属”岗位的:

须提供经所属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满3年以上的随军批复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放宽年龄等特殊情况的提供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

3.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

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安置在黄山市非行政事业单位的还需提供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有关文件。

在外市入伍的黄山籍人员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黄山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黄山市内的证明材料。

4.报考有相关职(执)业资格或证书要求岗位的:

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

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

6.报考要求为“中共党员”岗位的:

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预备党员或者正式党员等信息。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80元专业测试费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未缴费的视为放弃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其他事项

1.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另行通知。

2.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和考生资格复审材料等办理。

3.未尽事宜,按《黄山市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黄山市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执行。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

 

附件1:市直第一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关于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承诺.docx

 

 

来源:https://rsj.huangshan.gov.cn/tzgg/9126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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