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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池州市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后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 19:45:06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747

根据省、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有关规定,现将池州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后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按照《安徽省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公告》有关规定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时间:2023年10月20日-21日。

面试入围人员填写《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与其他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一并发至指定邮箱(附件3),所有材料均需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原件扫描),按照顺序一项一页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统一为“职位代码+报考单位+姓名”(如“150001贵池区殷汇镇张三”)。报考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请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

4.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需盖章,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按期毕业等事项)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所在院校公章)。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职位有其他要求须提供的材料:

(1)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

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考核表);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表);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至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盖章)、退役证明材料及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

石台县事业编制人员报考石台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在职证明。

安徽籍报考者参加外省服务项目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2)退役士兵报考石台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150016)的,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盖章)、退役证明材料。

(3)报考“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职位的,须是高(中)考录取时为池州市(石台县)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池州市(石台县)。以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材料认定。

(4)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3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属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附件4)等材料。

(5)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还应根据“报考指南”第5条提供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村干部身份和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者下一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缴费:

面试职位被确认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10月23日(周一)19: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进行递补。

面试通知书打印: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请于10月27日12:00至28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面试时间:

2023年10月29日(周日)。

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方法:

所有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三、体检

计划于2023年11月5日(周日)组织体检,体检确认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合理安排个人行程,按照要求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遇特殊情况,本通知内容有关事项需要调整补充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池州先锋网、“池州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88790

特此通知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资格复审邮箱及联系方式

    4.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池州市公务员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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