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公告》等规定,现将我市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审
(一)对象:见附件1。
(二)时间:2023年10月21日8:00-12:00。
(三)地点:见附件2。
(四)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笔试准考证;
3.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请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
4.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需盖章)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同时加盖所在院校公章)。
5.报考职位有其他要求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
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或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及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中央和外省服务基层项目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2)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职位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黄山市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黄山市内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托管)单位出具的保管(托管)情况说明(需盖章);②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人员,提供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书;③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明材料;④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以上4类人员均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3,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
(4)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还应根据“报考指南”第5条提供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村干部身份和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6.其他情形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后报考的,须提供截至报名时被辞退满5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单位证明材料、辞退决定或通知书等)。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离职后(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报考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意辞职批复或取消录用决定等)。
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
(五)缴费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面试确认系统把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置为复审合格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10月23日19: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
二、关于面试
(一)时间:10月29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等事项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网上打印通知书: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在10月27日12:00至28日17:30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三、其他事项
1.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另行通知。
2. 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见附件4)和考生资格复审材料等办理。
3. 未尽事宜,按《安徽省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公告》、《安徽省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报考指南》执行。
请各位报考者密切关注黄山先锋网,并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 0559-2355545
附件:
附件1:黄山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黄山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资格复审咨询电话及地址.xlsx
附件4:黄山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资格复审授权委托书.docx
黄山市考录办
2023年10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hsxfw.gov.cn/gwygz/9148057.html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博学公务员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16021577号-1 经营许可证号:9134 0100 6910 69516R;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3 www.ah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