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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南陵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1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9 08:41:23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531

2023年下半年南陵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优化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队伍建设力度,根据《关于印发<南陵县人才层次认定管理办法>等“筑梦春谷”人才发展计划配套细则的通知》(南人社〔2022〕3号)中《南陵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细则》和《南陵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紧缺人才目录》等规定,经研究,2023年下半年南陵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单位为南陵县医院、南陵县中医医院,计划引进全职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13名,分11个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报考南陵县医院超声医学科、临床2和临床3岗位的,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022年、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上述规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2年内未取得规定执业医师资格的解除聘用。

7.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县内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本县基层医疗机构订单定向培养的2023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除外;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3年下半年南陵县卫健系统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 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nlx.gov.cn/)发布,后续各环节信息均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 网络报名

1.  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邮箱地址:nlxzyy123456@163.com

2.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收到邮件回复“收到”二字,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553-2392708。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下半年南陵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电子稿及有个人签字的扫描件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根据任职要求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暂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书面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两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提供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本人签字)。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按照要求填写《2023年下半年南陵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提供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本人签字)。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由县卫健委和县总医院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引进单位于12月28日前将结果反馈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可于12月29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比例大于10:1,则该岗位先组织笔试再组织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等于10:1,则该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后,将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环节。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解剖学》、《生理学》。

3.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按10:1比例确定各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员。设定笔试成绩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南陵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南陵县人社局、南陵县人才发展集团、南陵县卫健委和南陵县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面试前开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报名材料。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本次面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南陵县总医院会同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南陵县医院和南陵县中医医院的引进人员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引进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政策支持

(一)符合我县人才认定资格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引进政策待遇(以引进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时的人才引进政策为准)。

(二)非南陵县户籍或非南陵县生源,应邀来南陵参加专业测试的引进人员,分别给予交通等费用补贴。补贴标准:县外100元、市外400元、省外800元。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引进过程不收取考生费用。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在公开引进各环节一经发现考生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引进,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本《公告》由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陵县卫健委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53-2392708

监督举报电话:0553-6832363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8:00—11:30和14:30—17:00)。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附件: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南陵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3年南陵县卫健系统公开引进紧缺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两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承诺书.doc

附件4:诚信承诺书 .docx


2023年12月15日

来源:https://www.nlx.gov.cn/xwzx/tzgg/12130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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