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4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统一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专业测试),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以大学教材相关专业学科内容为主。各岗位笔试专业科目名称资格复审时书面告知考生。专业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1.专业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1:00。
2.专业笔试地点: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主楼(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南门进入,市内乘地铁4号线到工经学院站下)。
3.专业笔试携带证件:参加专业笔试的考生须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笔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以及协调应变等能力。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考场及考试顺序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1.面试时间:2024年7月7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主楼(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南门进入,市内乘地铁4号线到工经学院站下)。
3.面试携带证件: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
4.考官构成:面试设立若干个考官组,每组5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3人。
三、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省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笔试成绩占35%、结构化面试成绩占15%。成绩合成时,统考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笔试成绩×0.7+结构化面试成绩×0.3)×0.5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该岗位专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结构化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最终成绩将适时在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向考生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试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人事教育处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65846823(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551-65843031(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纪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文章来源: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ydwgkzp/80594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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