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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7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22 14:57:42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972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社局核准,我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7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7年4月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指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到2017年4月底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详见:《南通市卫计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7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审查,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http://58.221.89.251:40021/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3月30日09:00~4月1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30日09:00~4月2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视为报名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在24小时内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6.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名的岗位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和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nthfpc.gov.cn/)公告。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资格复审

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4月10日9:00-16:30在市卫计委七楼大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四、考试

考试由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二部分组成。

1. 专业知识测试。通过复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根据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面试由我委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以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为主,面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在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予以公告,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由我委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snt.lss.gov.cn)、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ww.nthfpc.gov.cn/)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53621 0513-85053623(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53622 (监察室)

点击下载>>>

南通市卫计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表.xls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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