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望江县实验学校开发区分校(简称开发区分校,下同)和望江县第一小学莲花湖分校(莲花湖分校,下同)招生计划,结合2016年高士中学停办高中班的实际,经研究决定,为我县城区部分学校选调一批紧缺学科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1.公开选调计划(见附件)
2.定向选调计划
为解决2016年高士中学停办高中班的遗留问题,定向高士中学任教过高中课程的教师,选调17人到实验学校开发区分校任教。
二、选调方式
定向高士中学选调方式,由教师本人自愿申请,高士中学严格审核把关,统一上报名单,免试调入实验学校开发区分校。
公开选调采用考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公开选调考试安排: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参考教师务必于2017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2017年8月12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考教师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无生上课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选调。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参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公告8月10日前另行公布)。
三、公开选调报考条件
(一)报考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我县在编在岗教师。
2.工作年限:农村一类学校须正式录用后参加工作6年及以上(特岗、三支一扶等正式聘用人员工作年限视同。下同);农村二类学校须正式录用后参加工作5年及以上;农村三类学校须正式录用后参加工作4年及以上;农村四类学校须正式录用后参加工作3年及以上。学校分类按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发放分类执行。
3.持有对应报考学科的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适应任教学科岗位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工作量不低于本单位人均年度工作量。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及以上。
(二)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下列人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报考中考学科岗位的,2014~2015学年以来所在学校中考学科综合赋分曾位于全县第一,且本人当年所授班级综合赋分不低于本校(法人学校,下同)该学科综合赋分的(以县局教研室和学校证明为准)。
2.取得市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的。
3.一、二类地区学校教师到四类地区学校任教或支教两年及以上的。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申请:
1. 2014~2015学年以来本人所授班级学科综合赋分在学年末监测中有两次低于本校该学科综合赋分的,中途接班的所授班级学科提升率超过本校平均提升率的视同达到本校该学科平均水平。
2.属于纪律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宣传动员
各校要积极做好教师选调工作的政策宣传,告知每一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到望江教育网查阅选调公告。
(二)个人申请
1.每人只许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岗位。在小学任教教师不得报考初中岗位。
2.凡符合报考条件且愿意参加选调的教师须于8月3日下午16:00前向所在学校书面提交《城区义教学校选调教师个人申请表》。申请报考的教师须向学校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其它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同底相片2张。
3.申请报考需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在申请表中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
各学校根据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对申请选调的教师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签批同意报考。
(四)报考受理
1.各学校须派专人将《城区义教学校选调教师个人申请表》、望江县2017年选调城区义教学校教师报名统计表、推荐教师的相片、相关证件复印件等材料,于8月4日下午16:00前统一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任何个人递交的材料县局人事股一律不予接收。
2.8月6日,县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学校递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3.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含免笔试人员)与岗位选调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五)选调教师确定
1.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学段分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名单,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若出现放弃选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若切线最后一名出现面试分数相同,按下列顺序取舍:
(1)免笔试者优先;
(2)笔试成绩高分优先;
(3)获得有关综合性表彰优先【优先顺序:a省、部级及以上(层次高者优先);b省教育厅; c市政府;d县政府; e市教育局;f县教育局】;
(4)县级学科带头人优先;
(5)报考教师身份证年龄大者优先。
3.初选名单确定后,在望江教育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手续。
五、选调纪律
(一)相关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本意见规定,按程序做好选调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二)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发现选调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对涉及的选调教师,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对涉及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涉及的参与组织选调工作相关责任人员从严处理。
(三)选调教师一经选调,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并根据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按新聘岗位等级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六、本意见由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56-7178083
监督电话: 0556-718906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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