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多省份出台加强政务诚信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文件,一些地区提出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探索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那么,公务员的诚信档案要记录哪些内容?公务员的“失信”行为如何惩戒?公众能否参与评价监督?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对于公务员而言,头顶一个“公”字,讲不讲诚信,决非一己之事。今年以来,多地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纪违法等行为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让公务员为自己的失信付出代价,倒逼公务员带头守信,诚信做人、诚信办事、诚信为官,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正规运行,是一个非常好的尝试。如果从每位公务员做起,都能恪守诚信,势必会提升整个社会的诚信度。
不过,近年来,一些公职人员的失信行为,已成为党风政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实中,类似财产申报不实、个人有关事项造假;虚报谎报成绩,瞒报失误,用假政绩、假数字欺上瞒下;在班不在岗、在岗不尽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与法律法规背道而驰等问题,依然存在。以诚信档案的建立,让守信者获得激励,让失信者获得惩戒的思维理念,体现了信用体系建设的进步。
事实上,公务员的诚信档案建立,看似一个实施意见的事,实则也存在管的难度。大到一个省份、小到一个县市乡镇,要所有的党员干部纳入诚信档案建设范围,光人员的数量就可观。再者,诚信的范畴涉及组织、纪检、人事、法制、公安、法院、金融、税务等部门掌握的公务员基础信息、岗位职责和履职信息以及社会公德信息,要有机的整合,难度不小。另外,还涵盖考核、奖励、惩戒处分、廉政、行政不作为、违法行政、信贷、治安处罚等信息。有鉴于此,没有配套的管理体系,诚信档案建立可能形式大于内容。
所以,首要考虑的应该是,如何来成立建立诚信档案的机构,对进入诚信档案的资料严格把关,仔细审查;其次,如何规避诚信案例记入档案不受某种因素的干涉,防止档案违规造假;其三,如何建立监督机制,并对记入的档案内容予以公开公示;其四,如何加大惩处机制,让档案的弄虚作假者得不偿失。总之一点,如果诚信档案真正做到诚信,定将功莫大焉。
言无常信,行无常贞,惟利所在,无所不倾,若是则可谓小人矣。手握公权力的公务员,如果在履职过程中出现失信行为,损毁的是政府公信力。办法总比问题多。笔者相信,只要诚信档案建设的透明度不缺,社会力量和公众监督到位,诚实守信必将成为广大公务员最坚定的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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