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阜南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政府购买社区矫正辅助服务,阜南县司法局、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二)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计划招聘40人从事基层社区矫正辅助工作,其中社区矫正大队3人,郜台、曹集、王堰、老观、段郢、王家坝、方集、张寨每所2人,苗集、黄岗、朱寨、焦陂、柳沟、许堂、洪河桥、赵集、会龙、柴集、王化、田集、公桥、鹿城、龙王、中岗、于集、王店孜、新村、地城、开发区每所1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择岗。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籍所在地为阜南县或夫妻双方有一方在阜南工作的;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志愿从事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四)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工作秘密;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1日至1999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六)建档立卡贫困户、退伍军人、有法律专业特长、计算机专业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现役军人;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曾被辞退或被开除的;
(五)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参加过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的;
(六)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七)直系血亲或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等情形的;
(八)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阜南县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9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阜南县司法局一楼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3.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2017年阜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后一式二份,A4纸打印)、夫妻双方有一方在阜南工作的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仅限夫妻双方有一人在阜南工作的考生提供,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2,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仅限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享受低保(正在且连续享受低保6个月以上或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9个月以上的人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失业人员(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的人员)等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报名时现场采像。(2)现场采像后,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3)报名审核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职数。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含:政治、法律、计算机、写作等常识。《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内容。
2.准考证领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9月21日-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至阜南县司法局一楼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领取。
3.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职业能力测试》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4.笔试地点:考点设在阜南县(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阜南县司法局和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方案另行制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考察对象。考察由阜南县司法局、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情况。此次招考为专职社区矫正协管员,对有社会兼职的,不予聘用。考察时间在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时公告,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第一轮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等额递补。若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的,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以下各环节递补中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律以此原则办理)。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阜南县政府网、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南县司法局网站公示。
七、使用形式及待遇
对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聘用单位工作。
工资标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参照基层特岗人员待遇,执行基层特岗人员工资待遇每月2300元,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剩余部分由阜南县司法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就业困难人员在享受与其他人员同等待遇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享受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50%的岗位补贴(目前为575元/月),享受期限为3年。
八、其他
本《公告》由阜南县司法局和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848601(县司法局)
0558-6726003(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8-2848626(县纪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阜南县司法局 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8日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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