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同意,东至县农委面向全市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业务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奉献精神。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选调。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选调单位 |
单位性质 |
选调计 划数 |
身份条件 |
年龄条件 |
学历及专业条件 |
县农委 |
行政机关 |
2 |
全市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
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财务工作或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专业不限 |
县农村能源推广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 |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
四、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农委组织实施,县编办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1、信息发布:本次选调公告在东至县政府网发布。
2、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东至县农委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66— 3275488,13866566628)。
(3)报名所需材料: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3张同底近期2寸免冠照片;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或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公务员岗位的,提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证明;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公告附件,考生自行下载填写)。
(4)资格审查:县人社局会同县农委、县编办、县监察局对报名参加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通知领取准考证。
3、考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协调能力等;面试实行100分制,报名人数未达到3:1的,面试分不得低于60分。
(2)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将剩下的5位评委的评分计算为平均分,即考生面试得分,当场宣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考察
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公务员考生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等,事业单位考生第一名如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等,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择优录取。考察具体工作由县农委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5、公示与选调
经考察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7020737(东至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66-7026620(东至县监察局)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农业委员会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 至 县 监 察 局
2017年8月31日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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