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庐江县编委研究同意,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65名(详见附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选调职位面向全国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4、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17年 9月1日在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庐江县政府网(http://www.lj.gov.cn)、庐江先锋网(http://xf.ahlj.gov.cn)、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lj.gov.cn)发布选调公告及职位表。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有关选调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函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以及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1)现场报名:报名者可携带所需材料到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2)函件报名:报名者可在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好后和所需材料复印件一并函寄至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并承诺所填项目真实准确,否则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15日,逾期不予报名(函件报名以函件寄出时间为准)。
(三)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公文写作知识等,分值12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时间120分钟。
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对入围面试的函件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人选根据选调名额,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可按规定递补一次。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
1、体检
体检人选按选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下同)。因各种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考察时,重点查看个人档案、审核报考资格条件、了解现实表现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的,在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在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庐江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38098(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庐江县监察局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日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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