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县编委会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1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17年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附后。
三、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的学生;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 报名地点: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灵璧三中)办公楼三楼(灵璧县灵城镇建设北路18号)
3.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写《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带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材料。
(3)属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证件等个人信息资料。具体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笔试
笔试统一采取公共科目考试一个科目,总分100分。
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笔试成绩最低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环节。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9月18日8:30-17:30(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县教体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57-6022981)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教体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其合成前的笔试成绩加2分。
面试人员按照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比例(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以实有人数为准。
(四)面试
招聘教师采取无生上课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
举止仪表、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知识,总
分100分。设置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权重按60%、40%确定。
上述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按照以下顺序取舍:A、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B、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卫生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
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各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brsj.com)、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lbjy.lingb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岗位聘用及入编手续。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2017年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灵璧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7-6022981 (县教体局人事科)
0557-6021161 (县人社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 0557-6021161 (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57-6037061 (县纪委监察局)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灵璧县委组织部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9月6日
附件:
1、2017年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2、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博学公务员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16021577号-1 经营许可证号:9134 0100 6910 69516R;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3 www.ah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