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社会保险征缴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五河县户籍
岗位条件中所列的年龄均从10月1日开始计算。即40周岁以下为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国贸大酒店对面)。
3、报名时应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相对应的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并打印后贴上照片(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另交2张)上交报名处。同时在报名时考生需手签报考信息诚信承诺书。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4、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若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相应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6、报考人员报名时每科缴纳笔试费用45元。
8、报名通过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报名处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2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写作、常识等,分值100分。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费:80元/人。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最后总成绩。参加体检人数按笔试、面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并公示。如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1、聘用。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三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2、待遇。所招聘人员岗位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保五险,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2-2325956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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