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力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充实城管辅助执法队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人数:公开招聘30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
(二)工作职责:主要协助县城管执法大队执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三、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颍上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ys.gov.cn)发布。
四、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为人诚实,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分,每服役一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有驾驶证、计算机专业、文秘专业或者有城市管理工作经历的在相同成绩下优先聘用。
(二)岗位要求
序号 | 岗位 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及 专业 | 年龄 | 其他 |
1 | 2017-01 | 270 | 高中及 以上 | 年龄18周岁以上(1999年9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长期加班,适宜男性报考 |
2 | 2017-02 | 30 | 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 年龄18周岁以上(1999年9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中队办公室内勤人员 |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8-4438820。
2、报名地点:颍上县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住建局窗口)。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者须填写《颍上县住建(城管)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退伍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缴纳笔试费用:现场报名审验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
5、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1、准考证领取
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发票领取。领取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颍上县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住建局窗口)。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2、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5日
上午:9:00—11:00《综合知识测试》
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考试内容包含: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等。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颍上县政府网站公布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依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考生接通知至颍上县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住建局窗口)领取面试通知书。
2、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应变协调、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3、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四)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为总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察由县住建(城管)局组织实施。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颍上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手续及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确定为颍上县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实行编制外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2、工资标准:工资按月发放,月工资1800元(含五险个人应缴纳部分),配发服装及装备。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工资1500元(含五险个人应缴纳部分),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58-443882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颍上县住建(城管)局负责解释。
颍上县住建(城管)局
2017年10月7日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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