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三楼人事保卫科(合肥市永红路15号,省国税局旁)。
联系电话:0551-62824794、62828670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证明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17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省医学情报研究所人事保卫科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附: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笔试成绩 |
3000473 |
302000714326 |
董青 |
89 |
302000714328 |
李杨 |
86.5 |
|
302000714325 |
杨慧云 |
86 |
|
302000714329 |
朱岚 |
86 |
|
302000714401 |
胡林凤 |
82 |
|
3000475 |
302000714403 |
杨丹琳 |
74 |
3000476 |
302000714405 |
刘帅 |
86 |
302000714410 |
李常菁 |
80.5 |
|
302000714408 |
王炎 |
78.5 |
|
302000714409 |
马海宁 |
78.5 |
|
302000714406 |
吴泽 |
78 |
|
302000714411 |
郭笑 |
78 |
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2017年10月25日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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