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计划数,依照1: 3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 10月30日-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儿童医院感染楼七楼人事科
(地址:合肥市望江东路39号,电话:0551-62237635)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明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其中: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具有香港、澳门大学学历的人员学历必须经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具有经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应聘岗位300419、300420、300421、300422、300423、300424的人员,须提供6份本人书写(医技科室提供有本人报告单)的儿科病历(病历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及以前,近三年每年2份,复印无效)。
6、我院对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留存;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件、材料者,取消参加专业测试的资格。
(二)我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四、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专业测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017年10月24日
附:
安徽省儿童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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