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精神和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出具的2017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结合我院的岗位招聘数,现按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行政楼三楼组织人事处(合肥市濉溪路312号)。乘车路线:12路、17路、21路、22路、232路(到濉溪路桥站或十六所站下车)。
联系电话:0551-65148291。
(二)资格复审要求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原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例如劳动合同原件、社保记录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特此公告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2017年10月25日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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