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对统考入围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30日(周一),8:30—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长江计量所综合部(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附9号,天智路和红枫路交叉口)。
联系人:胡小英
联系电话:0551-65339578。
乘车路线:1.158路公交车在红科路口下,沿红枫路向东200米。2.10路、20路、118路公交车在科大创新下,沿天智路一直向南到红枫路。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报名资格审查表》;
(4)中共党员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开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办理资格复审。至2017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及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2日15:00。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收取专业测费用80元。
安徽省长江计量所
2017年10月27日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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