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和《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复审对象
依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需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根据所报考岗位计划数,按照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统考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专业测试。
(二)复审时间
2017年11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审地点
1.岗位代码:3000281、3000282。地点:合肥市陈村南路100号,安徽省农机技术推广总站办公楼七楼站办公室;电话:0551-65584980;联系人:张莉(18130067871);乘车线路:市内乘公交到长江西路与陈村南路交口或贵池路与陈村南路交口。
2.岗位代码:3000283。地点:合肥市霍山路86号,安徽省农机试验鉴定站办公室(二楼);电话:0551-65126829;联系人:彭静茹(18010882515);乘车线路:市内乘公交到肥西路与霍山路交口或合作化北路与霍山路交口。
3.岗位代码:3000284。地点:合肥市红星路29号华商公寓405楼,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办公楼4楼办公室;电话:0550-62619903;联系人:朱守保(13705515086);乘车线路:市内乘公交到红星路与无为路交口。
(四)复审要求
应聘人员须提供一寸免冠照片2张和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4.报考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或证明材料。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需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递补时间截止11月14日。
二、专业测试
(一)测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需要的器材和材料由组织考试方统一提供。
(二)测试时间
1.安徽省农机技术推广总站3000281岗位,11月18日上午测试;3000282岗位,11月19日上午测试。
2.安徽省农机试验鉴定站3000283岗位,11月18日下午测试。
3.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3000284岗位,11月19日上午测试。
(三)测试地点
安徽省农机技术推广总站。地址:合肥市陈村南路100号;电话:0551-65584980;联系人:张莉(18130067871);乘车线路:市内乘公交到长江西路与陈村南路交口或贵池路与陈村南路交口。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招聘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3.专业测试时考场全程封闭,11月18日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请于当日上午8:00之前,11月19日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请于当日上午8:00之前,到达安徽省农机技术推广总站候考室报到,参加考试顺序抽签等,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不再递补。
4.进入候考室后,考生应主动将手机等通信工具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期间不得使用通信工具,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5.候考室、考场安排以现场示意图为准。
6.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五)考官构成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六)测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百分制)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应聘者统考分数÷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农机化网和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果应聘者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的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评分要素第一项、专业测试评分要素第二项成绩得分高者决定取舍。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安徽农机化网和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农机局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农机局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农机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51-65584980(安徽省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0551-65126829(安徽省农机试验鉴定站)
0551-62664254(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51-62617244(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监察室)
附件: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公告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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