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一、入围人员确定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名单具体见附件2),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图书馆5楼)
地址: 合肥市双凤开发区魏武路001号
联系电话:0551-66319727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办理资格复审。至2017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3000382、3000383、3000384、3000385、3000386、3000388采取说课加面试的方式;3000390、3000391采取主题班会加面试的方式。
说课:主要考查应聘者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运用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教学语言、教学方法、板书等基本技能。考生封闭备课30分钟后进行测试。时间每人15分钟。
主题班会: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职业能力等。考生封闭备题30分钟后进行测试。时间每人15分钟。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仪态等。时间每人10分钟。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 2017年12月2日进行。考生请于当天上午8:00前到学校报到。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内。
3、各岗位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于专业测试前三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抽签顺序确定。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岗位,设立若干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专业测试评分
说课、主题班会、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并按照7名考官评定分值,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平均分。平均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说课、主题班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五)考试最终成绩
对于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70分(专业测试若分为两种方式的,则要求两种方式的专业测试成绩均不低于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3000382、3000383、3000384、3000385、3000386、3000388岗位统考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下同)占35%、说课占35%、面试占30%;3000390、3000391岗位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主题班会35%、面试占30%。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专业测试以两种方式进行的,则以专业测试合成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专业测试合成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最终成绩-(统考笔试成绩÷1.2×0.35)]÷0.65;如专业测试成绩再相同的,3000382、3000383、3000384、3000385、3000386、3000388岗位依次以说课得分、说课评分第一要素得分高者优先,3000390、3000391岗位依次以主题班会、主题班会评分第一要素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在省人社厅和省商务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商务厅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6319727,0551-66319729
监督电话:0551-6631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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