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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信息中心2017年度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14 11:55:12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883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917室(省经信委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51-62878161,13905511275。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或其他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须在省人社厅规定的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递补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需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及相关工作

(一)专业测试方式

3000151岗位,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包括技能操作)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其中,专业笔试30分钟,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包括技能操作)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

3000152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结构化面试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顺序,于当天现场按岗位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3000152岗位结构化面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上午8:10开始。

3000151岗位专业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上午8:10—8:40,专业笔试结束后直接转入面试。

所有考生请于当日7:40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到省经信委信息中心917室报到。

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专业测试地点:设在省经信委北二楼工业调度中心。

(三)考官构成

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以结构化面试成绩70分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

3000151岗位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其中专业笔试占35%,结构化面试(包括技能操作)占3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笔试×0.35+面试成绩×0.3);  

3000152岗位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占6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

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面试第一评分要素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七)报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经信委审核、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省经信委人教处和信息中心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经信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78161

监督电话:0551-62871857

 

附:省经信委信息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中心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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