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为做好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21日 (8:30—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学林路东)。乘车路线:301路公交车到粮院站下即可。
联系电话:0551-65425500、65221982。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属全日制2017年毕业已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还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今年期满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2.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递补时间截止11月22日下午4:00。
3.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规定交纳专业测试费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方式包括试讲、面试、技能操作等,对不同岗位采取相应的专业测试方式,其中:3000531、3000532、300533、3000534、3000535、3000536、3000537、3000538、3000539、3000540、3000541、3000542、3000544、3000545、3000546、3000547等十六个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面试、试讲方式; 3000548、3000549、3000550等三个岗位采取面试、技能操作的方式。
1.试讲。根据所报专业,在指定地点现场抽取教材章节内容,封闭式备课40分钟,无生授课2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实践技能、教学效果等。
2.面试。在每位考生试讲结束后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理论素养及潜能等。
3.技能操作。技能操作时间为每人30分钟。技能操作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实操技能。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17年12月9日-12月10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请按照专业测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考务办公室报到。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在专业测试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地点: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具体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试讲、面试、技能操作(均为百分制)成绩均当场评定并公布。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
3000531、3000532、300533、3000534、3000535、3000536、3000537、3000538、3000539、3000540、3000541、3000542、3000544、3000545、3000546、3000547等十六个岗位的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合成比例为:试讲成绩占55%、面试成绩占45%。上述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000548、3000549、3000550等三个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合成比例为:技能操作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上述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粮食政务网(www.ahls.gov.cn)、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网站(www.ahlsxy.cn)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最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以试讲(或面试、技能操作)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安徽粮食政务网(www.ahls.gov.cn)、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网站(www.ahlsxy.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按照规定分别将相关材料报省粮食局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粮食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粮食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5425500、65221982
监督电话: 0551—62870593、66011875
附:2017年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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