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规定和相关要求,为做好公开招聘的专业测试及考察、体检等工作,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统考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于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上午前往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并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80元/人标准缴纳专业测试费用。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技术水平、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1.时间:2017年12月3日(周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救治大楼(C楼)五楼会议室(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乘车路线:25、121、139、145到七里塘站;157、159、682到省第二人民医院站)。
3.请考生按照《专业测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到医院医疗救治大楼(C楼)五楼会议室报到,当日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5.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官构成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名。
(四)专业测试成绩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二、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卫生计生委和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三、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评分第一项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省第二人民医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单位网站和省卫生计生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五、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卫生计生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计生委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第二人民医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4286070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551-62998020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附件: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2017年11月20日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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