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治理企业欠薪问题,对企业欠薪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劳动保障协理员。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工作职责和人员性质
本次共计划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15名,分两个岗位,其中岗位一计划招聘12名,限男性,岗位代码2017001;岗位二计划招聘3名,限女性,岗位代码201700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2∶1时方可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招聘人数。工作职责是从事企业欠薪预警预防、小微企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动纠纷调解等工作。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合同制。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专业不限,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二)服从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遵守法津法规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接受各项监督;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0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4张(相片背面备注本人姓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12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望江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望江县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资格审查表》,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提供材料与招聘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笔试费用(45元)后领取笔考准考证。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法律(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写作等。
为全面做好治理企业欠薪问题,对企业欠薪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劳动保障协理员。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工作职责和人员性质
本次共计划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15名,分两个岗位,其中岗位一计划招聘12名,限男性,岗位代码2017001;岗位二计划招聘3名,限女性,岗位代码201700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2∶1时方可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招聘人数。工作职责是从事企业欠薪预警预防、小微企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动纠纷调解等工作。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合同制。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专业不限,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二)服从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遵守法津法规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接受各项监督;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0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4张(相片背面备注本人姓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12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望江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望江县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资格审查表》,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提供材料与招聘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笔试费用(45元)后领取笔考准考证。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法律(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写作等。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选于面试后五日内在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公布。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考察。考察主要是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公示3天。
七、用工形式及待遇
1.聘用形式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统一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其签订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
2.试用期内月工资15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1800元+午餐补助330元。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4.用工单位为劳动保障协理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证其依法享有的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八、本公告由望江县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0556-5799109
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556-5799199
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监察室 0556-5799110
望江县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8日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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