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相关条件。
3.在轨道交通建设及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和突出业绩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5日。
2.报名方式:下载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二),并以附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fgdjtsz2018@163.com。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次投递简历的将以最新一次提供的为准。请在邮件标题及应聘报名表文件名上,标注应聘职位编号、岗位名称及本人姓名(格式为:职位编号-应聘岗位-姓名),格式不符合条件的简历将被视为不合格简历予以拒收。
(二)资格审核
1.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者须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材料:《应聘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个人证件及证书需提供原件审验,并附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须对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司将对应聘材料保密,不再退回。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所填信息虚假或与公告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笔试、面试
由公司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分批组织考核选拔。考核形式根据专业岗位及报名人数确定,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通过考核环节的入围人员,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入围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学习及工作经历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复核。
(五)录用
经资格审核、考核通过及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并包含在合同期内。
四、其他事项
根据岗位需求、报名人数及应聘人员条件等情况,公司可调整或取消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662701
监督电话:0551-62662789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05日
附件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附件二:应聘人员登记表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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