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海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公布。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要求,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4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tyhgrjc@126.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格式:“××(考生姓名)确认参加××太原海关××职位面试”,邮件正文内容见附件1。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18年2月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太原海关人事教育处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2、报名推荐表复印件(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须注明培养方式,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如假期无法盖到学校公章的,可先寄送,待假期后尽快补齐,并在面试前补交或另行寄送。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4、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已毕业考生除外)。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6、报考有户籍限制职位的要提供户口簿(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7、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尚未取得的请书面说明,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
8、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按照上述序号顺序整理后提交,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3、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第一时间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关。
4、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按照附件2的格式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经本人签名,于2月4日24时前传真至0351-7119092或发送扫描件至tyhgrjc@126.com,同时将原件寄送我关人教处。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提供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太原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351-7119028,7119292
传真电话:0351-7119092
互联网联系邮箱:tyhgrjc@126.com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112号太原海关人事教育处人事科
邮编:030006
特此通知。
太原海关
2018年1月31日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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