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已公布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名单。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7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whrsk@customs.gov.cn,并同时传真到027-82768128。
2. 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
3. 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7日17时前传真至027-82768128或发送扫描件至whrsk@customs.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月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地址、邮编等)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延缓提供;
5.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并按照我关另行要求的时限补盖公章。延缓派遣毕业生还应提交延缓派遣证明(学校或者相关就业指导中心出具)。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邮寄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
(四)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武汉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27-82768755;82768566
传真电话:027-82768128
互联网联系邮箱:whrsk@customs.gov.cn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5号,武汉海关人事教育处1717室;邮编:430040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关
2018年2月1日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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