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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滁州凤阳县城区部分学校引进人才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15 10:15:45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2299

为更好地选拔人才充实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凤阳县城区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引进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凤阳县2018年城区部分学校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引进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五)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为“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按照信息发布、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实施。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人才引进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县先锋网等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9室(政务新区)。

咨询电话:0550-6735941。

3、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8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以聘用。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人员须填写《城区部分学校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3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

5、报考人数与引进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引进计划数。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与引进的报名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引进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先锋网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具体办法和内容详见《凤阳县2018年城区部分学校引进人才面试方案》。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组由7名人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有效考官数的平均得分,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宣布。为确保引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引进。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另行采取加试方式决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内容包括复核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县先锋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聘用主管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

引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2226681)。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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