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干事创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后备干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187个村(社区),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至少招聘1名后备干部,全县计划招聘283人(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各乡镇(开发区)招聘计划数详见《泗县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计划数》。
二、招聘条件
(一)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3.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群众公认度高;
4.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人员;
5.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
6.参加邪教及非法组织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先锋网、泗县广播电视台等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由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组织实施。
1.深入排查。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要组织派出所、妇联、学校、民政所等部门联合摸排适合条件的人选,通过召开会议、宣传、深入村组走访等多种形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社区)优秀人才积极参与竞争,为公开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3.现场报名地点。各乡镇党委组织办公室、开发区党群办公室。
4.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学历证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5张。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资格审查。以乡镇(开发区)为单位,征求组织、纪检、公安、信访、银信等部门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分乡镇(开发区)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知识掌握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数量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面试分数相同影响聘用人员确定,则相同分数人员在面试后进行加试。如有人员自动放弃,在规定时间内按成绩递补一次。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先锋网等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乡镇(开发区)组织招聘人员按面试成绩选岗并签订聘用协议。
四、管理使用
1.岗位安排。聘用期间,由乡镇(开发区)党(工)委负责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聘用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村(社区)班子出现空额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从符合资格条件的聘用村(社区)后备干部中选拔使用。
2.报酬待遇。聘用人员报酬参照村(社区)“两委”班子副职基本报酬标准执行,并随之调整。报酬由县财政承担,并统一为符合条件的村后备干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2018年村干部副职基本报酬1300元/月。
五、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委进行全程监督。未尽事宜由中共泗县县委组织部会同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泗县县委组织部和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57—7022398(中共泗县县委组织部)、0557—7010639(泗县人社局事业股);监督举报电话:0557—7017436(县纪委监察委)。
附:泗县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计划数
中共泗县县委组织部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县财政局
2018年10月26日
泗县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计划数
序号 |
乡镇 |
村(社区)数 |
计划招聘总人数 |
备注 |
1 |
泗城镇 |
16 |
24 |
|
2 |
黄圩镇 |
14 |
21 |
|
3 |
山头镇 |
13 |
20 |
|
4 |
黑塔镇 |
18 |
27 |
|
5 |
屏山镇 |
15 |
23 |
|
6 |
墩集镇 |
7 |
11 |
|
7 |
长沟镇 |
10 |
15 |
|
8 |
大庄镇 |
13 |
20 |
|
9 |
刘圩镇 |
10 |
15 |
|
10 |
草庙镇 |
4 |
6 |
|
11 |
大杨乡 |
10 |
15 |
|
12 |
大路口乡 |
10 |
15 |
|
13 |
丁湖镇 |
12 |
18 |
|
14 |
草沟镇 |
18 |
27 |
|
15 |
瓦坊乡 |
10 |
15 |
|
16 |
开发区 |
7 |
11 |
|
合计 |
187 |
2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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