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期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其要点如下:
一、2019年江苏公务员招录职位仍分为A、B、C三类。
二、为适应振兴乡村战略的需要,江苏各地原则上应将不少于1/3的职位计划用于乡镇机关的招录。
三、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原则上不设置专业限制,或设置到专业大类。
四、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单位)要拿出15%的招录职位计划,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机构要安排10%的招录职位计划,用于定向招录聘期已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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